17户"精神残疾"入住公租房遭抵制:不考虑其他地方(3)

www.antiquew.cn/news/ 2018-08-12 22:53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僵局

在第一次谈判时,住建局担心事态扩大,造成不良的公共影响,便对业主们进行安抚,让他们暂时不要接受媒体采访。然而,后续的进展让业主们有些措手不及。网上舆论认为,业主们拉横幅的做法是对自闭症群体的歧视。业主们感到委屈,他们后来一再解释,拉横幅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些家庭里的绝大多数患者都是自闭症,抗议并非因为歧视,只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面对网络上开始泛滥的大量评论,业主内部出现了分歧。

一些人选择沉默,但仍然有很多业主态度强硬,坚持认为自闭症儿童跟正常人不同,大规模入住有可能给小区造成困扰。在最近的一次谈判中,一位业主表明了自己的“底线”,“你安排身体残疾的,没问题,精神残疾的,不要安排。”他甚至提议,“可以业主塞点钱,把这个事搞定,能帮助他们。”

事情陷入了僵局。住建局仍在进行斡旋,试图找到一个新的方案。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梁碧君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目前并没有新的进展。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公租房涉及纠纷。在北京也曾有商品房小区业主因为社区内配租保障房,而彼此之间发生冲突的事件。从管理者的角度讲,在普通商品房小区内配租部分保障房更多的是出于人道主义考量,避免出现明显的居住区贫富分化,但显然,在房价高企的现实之下,要求商品房与保障房之间不设置隔离设施,所有住户共享公共空间与服务的设想通常会激起商品房业主的强烈反弹。

早在2010年,七部委就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将供应对象确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要求“各地区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要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

2018年6月,深圳市政府根据中央和广东省的要求,公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基本住房保障对象主要为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的户籍住房困难居民”。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对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应保尽保,对经我市认定的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困难家庭、见义勇为人员等特殊群体优先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9群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6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住建局发布了《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优抚和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先保障优抚对象和残疾人住房需求的政策”。

与此同时,登记在册的残疾家庭陆续进行申请。这次配租所在的华联城市全景小区综合优势明显,得知入选该小区的时候,这些家庭原本充满期待,但现在,他们的处境有些尴尬,仍然在等待一个结果。


深圳15户自闭症家庭欲入住公租房 业主拉横幅抗议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17户带有精神类残疾孩子的家庭准备入住公租房时,遭到了该小区其他业主拉横幅抗议和抵制。在宝安区住建局稍早前公示的配租方案中提到,有不同等级的精神类残疾人士要入住,还显示家庭成员姓名、前14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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