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2017年12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时,括号备注了“报批稿”三字。
崔和介绍,按照上述管理规定,协会团体标准无需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审批。之所以注明“报批稿”三字,是因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有一套制定团体标准的内部程序,包括申请、立项、成立起草组、形成标准草案、召开标准讨论会、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汇总处理、完成标准审批稿、组织标委会审批、进行网上公示、标准报批、标准发布、标准宣贯等,走完这一系列程序后才能算正式完成。
崔和向澎湃新闻回忆了标准制定的三个阶段。第一步,生产者提出,由各起草单位完成初稿;第二步,由研究所、大学老师等专家把关,从检测方法、指标定性等有无科学依据来进行检测、审核;第三步,就是征求意见。
《编制说明》记录了标准制定的各事件节点。2018年7月1日,起草小组根据国内目前生食三文鱼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始编制标准并收集了国内外关于三文鱼的相关检测指标、国际法典等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7月19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各起草单位,在上海召开标准讨论会,形成了《生食三文鱼》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之后征求行业内意见进行修改,完成《生食三文鱼》标准(送审稿)并进行专家函审,根据函审意见,形成报批稿和编制说明等材料。
崔和表示,标准讨论会上,来自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多家科研院校的数十名专家参与了该团体标准的修改、审核。
8月1日,组织专家进行了标准函审工作,起草组修改完成了《生食三文鱼》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报批稿)和审定意见等报批材料并提交秘书处。8月6日,该团体标准向社会公示,公示于8月9日截止。8月10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据崔和介绍,目前该标准正在信息平台备案,或将于9月正式生效。
对于制定该标准的背景,《编制说明》中这样写道,目前生食三文鱼产品在进出口以及国内流通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管理、约束和引导,导致消费者对我国三文鱼的认识产生偏差,对国内生食三文鱼的安全问题产生质疑。
尤其是今年5月底的“国产三文鱼”事件,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对国内三文鱼寄生虫问题的担忧,不仅对产业和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对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在崔和看来,标准的出台是为推动产业往好的方向发展,追求的是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包括知情权。
他表示,《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率先要会员企业带头实施,企业根据现有生产情况,争取达标,促进行业自律。目前,协会内部已有20余家企业自愿采用、遵守这一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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