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摸狗狗引发冲突 狗主人约3人上门报复被刺死(2)

www.antiquew.cn/news/ 2018-08-15 19:37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案发一年后,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建伟、杨建平合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杨建平投案自首,从轻处罚。

法庭认为,杨建伟手段较残忍,其行为不属于仅为制止对方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杨建平系在看见弟弟被打的情况下,出手帮忙而持刀伤害被害人,“不存在自己面临他人不法侵害的情形”。

2017年2月,武昌区法院判决杨建伟、杨建平犯故意伤害罪,前者判刑15年,后者判刑11年,两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杨氏兄弟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提出上诉。2017年4月5日和5月26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杨氏兄弟的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仍是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杨建伟辩护人认为,杨建伟面对彭某某一伙人的不法侵害实施自卫,具有天然合理的正当性。

杨建平辩护人认为,杨建平看见弟弟被彭芳明等四人围打,有生命危险,且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才持刀上前,其行为属于依法行使无限防卫权,应不负刑事责任。

检方则认为,杨氏兄弟及其辩护人提到的上述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故意伤害罪”的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被害人亲属认为,杨氏兄弟以没有经济能力为由未履行民事赔偿,应对其加重刑罚。

当年6月底,武汉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杨建伟、杨建平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武昌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该院重新审理。

今年5月11日武昌区法院重审此案后宣判,杨建平、杨建伟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刑9年和13年。对此判决,两人当庭提出上诉。

摸狗命案二审争议正当防卫 专家:法医鉴定存瑕疵
庭审现场

专家辅助人:控方法医鉴定意见有瑕疵

8月7日早上9时30分,杨建平、杨建伟上诉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

杨建平、杨建伟的辩护人提出,此案的鉴定机构、鉴定人资质、法医鉴定过程和结果均存在疑问,鉴定结果应该无效。

当日中午休庭一小时后继续开庭。刘良教授作为辩护律师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刘良认为,此案的法医鉴定过程和结果确实存在瑕疵。

庭审后,刘良告诉澎湃新闻,死者的法医鉴定意见在某些步骤上存在瑕疵,因为案件涉及两人,死者身上共有7处伤口,而鉴定结论并未区分这些伤口由哪种凶器造成,不利于对两人责任的划分。譬如死者左胸锁关节下缘创口,是杨建平使用的军刺所造成,这处伤口并不是造成彭芳明死亡的原因,损伤程度为二级。他表示,其在庭上发表的意见客观真实。

控辩双方随后仍就此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展开辩论。杨建平的辩护人引述一审庭审笔录,证明公诉人在一审时也认为杨兄弟俩不存在事前合谋伤害的观点。但重审时,法院却认定双方共谋,有违证据裁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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