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蹊跷死去主人疑被投毒:四处疯跑一阵就死掉(2)

www.antiquew.cn/news/ 2018-08-17 11:34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记者来到垃圾站,里面空空,并没有找到狗狗的尸体,据商家们反映,不久前环卫工已经将垃圾全部收走了。而该白色颗粒是否为有毒物质目前还不得而知,需要进一步鉴定。

不过,若真有人故意用食物投毒,商家们担心,除了狗,对一些不懂事的小孩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于是大家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随后,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金牛区杨柳派出所了解到,警方确实接到了市民的报警,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律师说法:

若投放物质对人无害对动物有害

造成损害较大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表示,如果投放的为毒物,且有主观故意,客观上危及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涉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若对动物造成损害,且数额较大,涉嫌故意损害财物罪,数额较小,则涉及行政处罚和民事侵权。

如果投放的物质对人无损害但对动物有损害,则不涉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是涉及民事侵权行为,若损害较大的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如果投放的物品只是对动物造成损害而对人不造成损害的,一般不会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纯属毒狗的话,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狗主人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因为狗也是属于私人财产,如果是损害较大的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是投毒行为,且危害到公共安全,比如投放的有毒物品在公共场所且易给一般人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则会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是对动物造成损害,当事动物的价值比较大的话,这种情况下,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