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那你给我们开张票。
管理员:要票的话,我去给你开,一天30,正儿八经的票,打出来的票。
记者:是啥票啊?罚单?
管理员:对罚单。
记者:一天30这是啥标准啊?
管理员:就是这标准,理不给你们讲那么多,就这个标准,你要票的话我去执法中队给你开,直接机打出来的。
从开始的130元到现在的200元,又到开具发票的600元,这样肆意的收费简直让人感到无厘头。由于最终理论无果,刘先生决定先缴纳200元将车子骑走,随后记者带着刘先生来到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反馈了该情况。
记者最终缴纳200元停车费
办事处如何回应?
上午10点半左右,记者与刘先生来到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在记者向工作人员讲述了该事件后,工作人员称将此情况反馈给相关负责人。
记者等待了近30分钟后,长兴路办事处城管中心主任翟海帆与办事处劝导员负责人一同来到现场:
翟海帆 :今天如果这个事情不发生,确实是我们监管失误,今天发生这个事我还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样吧,通知刚才停车场处理这个事的人过来,从咱自身做起,这个停车费收的是不合理的。
之后,记者在现场并没有等到该名收费的当事人来到现场,不过收取的200元费用,办事处如数退还给了刘先生。
翟海帆:我们经过一上午的调查,已经找到了该名涉事人员,我们下步打算就是先把私自收的200块钱停车费先退还给当事人并赔礼道歉,因为城市管理这块,我们执法局是没有对非机动车行使罚权的,我们有拖离权力,针对下面的一般人员,像这种私自个人行为这种收费,我们以后要加强管理,发现一起严肃处理。
现场,劝导员负责人将200元钱退还给了刘先生,对于前期收取其他车主30元的看车费用也会如数退还。
办事处劝导员负责人 :我代表咱长兴路办事处临时督导员向刘先生赔礼道歉,把这200块钱退还给你,包括他个人以前收的30块钱费用按照名字退还给大家。
城市交通秩序需要
每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维护
作为城市管理部门
不该用违法的方式去纠正违法
正人先正己
希望基层管理者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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