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古埃及人是如何计算军功的。
首先,占领土地和俘虏敌人作为劳动力是第一位的。
因为农耕文明需要大量劳动力才能获得更好的收成,在古埃及时期的战争中,能够生擒敌人是最显赫的战功,这位阿赫摩斯船长就因为抓获了十多名俘虏而获得了至少七次黄金的奖赏,并得到了这些被他俘虏的奴隶的拥有权,以及10斯塔特土地(古埃及面积单位,1斯塔特约0.7英亩)封赏。
其次,获得重大战功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封赏。
我们这位英勇的雅赫摩斯船长就曾经在跟随图特摩斯一世远征那赫润(Na-ha-ry-na,即历史上的米坦尼)时,曾经一举俘虏了一架战车、拉车的马和驾驶战车的车手献给法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俘获一辆完好无损的战车和配套的马匹加上车手的价值,就相当于现代战场上俘获敌人一辆坦克的功劳,难怪雅赫摩斯船长随后获得了图特摩斯一世给予的双倍黄金奖赏。
古埃及人对重大战功的奖励除了物质奖励外,还有荣誉的奖励,例如阿赫摩斯一世就曾经向他的母亲那赫特普王后颁发了古埃及最高军功章——金蝇勋章,以表彰这位伟大的王后在先后将自己的丈夫、大儿子、小儿子先后送上驱逐外敌战场后,亲自投身驱逐外敌的卫国战争中做出的伟大奉献和牺牲(她的丈夫、大儿子全部牺牲在驱逐希克索斯人的战争中)。
金蝇勋章,古埃及最高军功章,那赫特普王后墓出土
最后,战场上勇敢的杀死敌人,也可以获得军功。
战争毕竟是战争,是要通过暴力手段打败对手的,杀死敌人是非常英勇的表现。雅赫摩斯船长在长达二十多年的征战生涯中总共杀死了八名敌人,也因此获得“勇敢的金子”的奖赏,其中杀敌数,就是靠着他从战场上带回来的八只“手”来计算的。
古埃及人统计杀敌数,与其它文明“砍下敌人首级”或“割下敌人耳朵”作为计算战功的标准相同,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砍下杀死敌人的手来计数,从雅赫摩斯船长的铭文,到后来图特摩斯三世远征麦吉多,再到后来拉美西斯二世远征卡叠石,都是按照砍下敌人的手来作为统计标准。
不过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既然通过砍手来计算杀敌数,会不会出现砍下战死的同伴的手,或者干脆杀死敌人的妇女儿童砍下手来冒功的情况呢?
埃及儿童接受割礼,第六王朝官员Ankhmahor墓壁画
其实古埃及人考虑的比我们周全得多,因为在后来的《新王朝卡纳克大铭文》(拉美西斯二世远征的记录)中就有这样的“另类”记载——
“军队的每一分队,不管是新兵还是重装部队,[都带走战利品],驱赶走在其前的驴子,载着利比亚国的未环割的生殖器,还有各敌国的人的手掌随之带回,像草上之鱼一样。”
这里就采用了通过割下的杀死敌人生殖器来记功的方式,想通过杀死女人来冒充从根本上就已经不可能了。而所有古埃及男性在成年前都会接受包皮环割手术,这下谁是“埃及人”谁是“外国人”,岂不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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