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害人亲属予以救济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也最根本的是,建立国家刑事补偿制度。对此,已有全国人大代表在借鉴域外诸多成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提出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的议案,不过这些议案尚未被立法机关采纳。
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尚未启动背景下,应加大力度完善2015年由多部门联合发起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这要求必须筹集足够的资金用于司法救助。可以考虑从三个方面筹集救助金:财政拨款、从查办案件罚没款中提成、社会捐助。
总之,对极其严重的故意杀人犯罪,如果没有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就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并适时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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