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是这样规定的
网友整理“龙哥”的“战绩”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
除了以上犯罪的记录
更有网友爆料
“龙哥”曾在今年3月
获得过“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
网上一张刘海龙于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被热传。8月29日上午,昆山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事故中死亡的刘某某正是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的刘海龙。“3月的表彰肯定是根据当时申报材料,符合见义勇为条件才颁布的,是实事求是的。”该工作人员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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