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攀枝花市林业局日前也发布了通告,规定攀枝花松露采集应在每年12月1日后进行,应只采集成熟的,严禁挖光,直径2厘米以下的严禁采集。另外,云南省南华县也发布了松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集期为11月20日至次年3月30日,并提倡采用驯化动物协助采摘,禁止采集和收售不成熟松露和掠夺式采挖。
举措3 严厉处罚
违规采挖售卖,村民被罚2000
最近,会东县加大打击力度,查处违法违规采挖、买卖松露的行为。“不科学的采挖对松露产区破坏严重。我们看到一起就查处一起,坚决打击才能让松露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会东县级总林长罗叶介绍,8月初,会东县查获违法违规贩卖松露两起。
8月28日,会东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破获一起违规采挖售卖不成熟松露的案件,鲹鱼河镇王家坟村二组村民耿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现场收缴未成熟松露3.6公斤,这是首次对违规采挖售卖未成熟松露的行为进行处罚。“这位村民在本村林区挖采松露后,然后拿到市场上售卖。”民警表示,耿某说,之前也看到了政府发布的通告,知道现在属于禁采期,但是为了赚钱铤而走险,被处罚后十分后悔。 会东县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介绍,根据《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耿某采挖的3.6公斤未成熟松露予以没收,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在会东县做松露生意的郑女士表示,“往年这个时候经常能看到卖松露的人,但最近很少看见。”郑女士说,8月31日上午,有人在农贸市场卖松露,很快被公安干警带走。会东县森林公安证实了此事,目前还在调查处理中。
“目前,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对进山村民进行宣传和劝导,不听者没收工具或交给森林公安局处理。”普会明表示,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宣传和打击,会东县过早采挖松露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民众保护松露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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