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租房贷":有租客被迫给两个金融平台还款(2)

www.antiquew.cn/news/ 2018-09-08 20:30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刘旭表示,作为租客,不管签什么合同一定要仔细看清内容,不可大意,因为一旦签订,自己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警惕用自身信用贷款,然后直接全额打给中介公司的合同。”

对于已经“被贷款”的租客,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包括与中介沟通的短信、微信记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各类付款交易记录等;同时,还可以向房屋中介主管部门投诉,如涉及数额较大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必要时通过调解和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建议,如果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欺诈或者强制方式让租客签订“租房贷”协议,需要给租客一个合理的退出方式。

加强监管,提高中介违法成本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市面上有不少租赁中介采用“租房贷”作为支付方式,为的是加快企业资金回笼。业内人士分析,这是个“无本万利”的扩张模式,本质是利用租客的信用,给中介公司提供扩张资金。只是这种模式的杠杆率过高,如果中介或机构存在违规和截留问题,一旦资金链断裂,将极大损害租客的权益。

杭州长租公寓运营企业的“爆仓”就是例证。日前,杭州鼎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鼎家)因资金链断裂而宣布破产,4000多名租客受到影响。

据了解,鼎家在获得贷款后,主要用于抢占房源。当租房市场处于上行期的时候,公司这么“玩”或许没有问题,涨价的收益可以解决,但如果出现房源大量空置的情形,就会造成资金链断裂。

不少租客反映,鼎家曾许诺可以用“押一付一”方式缴纳房租,但实际上却是让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网络贷款。办理了“租房贷”的租户,不仅收不回押金,还得继续每月按时向第三方金融平台还钱,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而由于未收到鼎家应付的后续租金,一些房东已准备收房赶人。

针对住房租赁企业违规使用“租房贷”,多地政府部门启动调查。8月,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等部门,集中约谈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三不得”和“三严查”,其中就包括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另外,将严查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的行为。上海要求各区对上海市代理经租企业的经营模式、行为规范、融资业务等情况开展集中专项检查。

尹振涛表示,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对住房租赁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惩,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也不能对“租房贷”进行全盘否定,如果租房人明确知道租金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解决,这时候需要做的是考虑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期还款是否符合租户实际情况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和互联网管理部门应该积极介入,加快搭建房源和资金运作的共同平台,进而使风险变小,同时防范各类问题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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