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公司偷排8万吨重金属废水 被诉后判赔700万(2)

www.antiquew.cn/news/ 2018-09-09 18:28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金业公司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当,导致大量镍、铬超标的废水排入汾江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对社会公众有所交代,在媒体上就其非法排污损害环境利益的行为道歉。另外,华南环科所作出的《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是认定本案环境侵权事实的重要证据,138000元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合理诉讼支出费用的范围,应由金业公司承担。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的一审判决中,对公益诉讼起诉人佛山市检察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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