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动车主可能面临的审判结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告诉小锐,判断于某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应基于我国《刑法》的两种规定: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
“一般正当防卫,要求在一定限度内采取正当防卫,但不能超过限度。超过限度就属于防卫过当了。特殊正当防卫,也叫做不过当的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顾永忠说。
在他看来,宝马车主被反杀一案,如果按照一般正当防卫来看,可能出现防卫人超过限度、有防卫过当的可能。但如果放在特殊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我个人倾向(于某)属于第二种、无过当的正当防卫。对方拿长刀追砍,这完全符合特殊正当防卫中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于这样一种犯罪,法律强调就采取防卫行为,不考虑什么后果,因为不法侵害太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社会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了。”顾永忠说。
在美国不同州,“自我防卫正当性”尺度有所不同
顾永忠告诉小锐,如果龙哥被反杀一案发生在美国,于某也有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
“从法律制度的精神和传统上,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权利的国家,所以从以往案例来看,美国对于私人受到侵犯、私人进行反抗和防卫,不会轻易定罪。”顾永忠表示。
在网友和媒体的讨论中,被反复提及的美国“7·19停车场枪杀事件”,在某种程度上佐证着上述说法。
今年7月,佛罗里达州一家便利店外,两名男子因一个残疾人停车位发生争执,28岁的非洲裔男子马基斯·麦克洛克顿将47岁的白人男子迈克尔·德雷卡推倒在地,德雷卡随即向麦格克顿开枪,导致后者身亡。
美媒报道截图
随后警方表示,开枪杀人的德雷卡不会受到任何刑事指控,因为他受到该州“不退让法”的法律保护,属于自卫杀人。
警方所说的“不退让法”,正是美国的“公民自卫法”。
该法规定“一个人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武力自卫,有合理理由相信非法的威胁,没有义务先撤退。”
根据“不退让法”,美国公民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致命的武力进行“自我防卫”或“坚守阵地”,法律对使用致命武力的人将免除刑事指控,免于法律控诉、攻击、拘留、逮捕和民事诉讼。
而一直以来,也正是得益于“不退让法”,美国成为全球对于“自我防卫正当性”尺度最为宽松的国家之一。
美国国务院旗下“共享美国”平台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世纪初开始,“不退让法”在美国越来越普及,目前至少30个州在使用,而有记录的“不退让法”案例中,70%的防卫者最后都获无罪。
例如1925年,一名底特律非裔美国人因搬入富裕白人聚居区受到围攻,情势危急之下他从窗口向人群开枪导致1死1伤,但漫长的诉讼和审判后,他被判无罪。
再例如2011年1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少年萨维德拉(当时14岁)遭到同校同学努诺(当时16岁)的欺凌攻击。萨维德拉向努诺的胸腹部连捅12刀,将其心脏刺穿而死。随后,佛州地方法院法官以“不退让法”为依据,判定萨维德拉“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