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3月, “入江闪闪”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消费,随后在8月间被处以15日拘留。
8月31日,在沉寂数日后,“入江闪闪”发布微博,宣布回归。随后,网友在虎牙直播平台发现,“入江闪闪”已恢复直播。
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看到,“入江闪闪”(江雨笛)依旧在列。
网友矛头直指平台管理,律师这样回应
失信被拘女主播再复播、被封禁女主播的直播间仍能“刷礼物”……这波“操作”显然已挑动网友神经,不少人提出质疑。
有人直指平台管理,认为平台监管应有更高门槛。
有人则抛出利益论,指责直播平台为赚钱不择手段。
还有人提出,更高层面的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主播)被平台封禁后换个平台还能继续。
针对两起案例,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分别给出评论。
和网友一样,安翔也对斗鱼平台针对“陈一发儿”刷礼物的这笔收入的合法性产生了怀疑。他告诉记者,打赏是粉丝自己的权利,法律无法禁止,但是从平台的角度,既然已经承认主播不能进行正常的礼物结算,却舍不得这种赢利方式,利用粉丝对主播的崇拜,来获取利益。“一方面欺骗了粉丝,一方面也欺骗了公众,有失诚信原则。”安翔称。
正在直播的网络主播。 资料图
“从另一个角度说,平台已经知道主播的言论是非常不恰当甚至违法的,但平台依然利用主播的名号赚钱,我觉得从法律行为的解读上来说,这也是不具备合法性的。”安翔称。
在“入江闪闪”的问题上, 安翔分析称,“并不是说一个人在一个问题上犯了错误,她就什么权利都没有了。”
在他看来,“入江闪闪”作为一个失信被执行人,不代表她没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我们更应该关注,她在获得报酬后,是否首先用于偿付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生效的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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