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青,汾阳监狱五监区原监区长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稳控措施,导致服刑人员无故殴打他人且未公正处理,引发严重后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靳玉昌,汾阳监狱副调研员对服刑人员违反监规的行为放任不管,并为其减刑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违规获得减刑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李清元,临汾监狱纪委书记为服刑人员违规违法减刑提供帮助留党察看一年、撤职,降为科员级;
王雪峰,隰县法院院长违规为服刑人员减刑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政知君注意到,这18人的通报中,涵盖了从省级层面到县级层面的政法系统人员,除了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4人被通报外,还有:
太原市中院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
太原第一监狱的原政委和第二监狱的调研员
晋中监狱的监狱长和党委副书记
曲沃监狱的党委副书记和两名副监狱长
汾阳监狱五监区原监区长和副调研员
值得一提的是,“小四毛”曾在太原一监、汾阳监狱、晋中监狱、临汾监狱和曲沃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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