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烟执法:老烟枪被罚50元 政协委员认为罚得少(2)

www.antiquew.cn/news/ 2018-09-21 09:49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两公司被警告:再犯罚三万

在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的荣超滨海大厦,物业工作人员向执法人员表示,“我们物业天天查,天天劝,就是没用,就是应该你们过来罚一罚。”

督查人员在该大厦被投诉最严重的B座六楼深圳市柏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内,闻到明显的烟味。

执法队员巡查发现,该公司不仅没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垃圾桶和花盆里也有不少烟蒂。

该公司一名员工“甩锅”给客户,称员工不会在公司内抽烟,“但有时候客户要抽,我们也不能拦着啊,毕竟是来谈合作的,总不能让他下去抽吧。”

在该大厦14楼另一家公司则在不同角落设置了大大小小三个烟灰缸。

“就算没人吸烟,在室内工作场所设置吸烟器具也是违法的。”一名执法人员表示。

这两家公司虽然在现场并没有明显的吸烟现象,但他们都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未尽到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的职责。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队员分别对这两家公司予以警告,随后七天回访,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罚款。

写字楼是吸烟重灾区,写字楼内的楼梯间、休息区、厕所是违法吸烟的高发区域。如何做好写字楼控烟工作?深圳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庄润森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现在大多数企业法人都认为写字楼控烟是物业的责任,与企业无关,其实这样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写字楼控烟职责不能仅仅由物业承担,大厦内的每一家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单位,他们都有履行控烟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内部出现违法现象,作为法人单位应该也要接受处罚。”庄润森说。

这一波控烟“车轮战”收官后,下一步有何新举措?

深圳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市政协委员蒋雷表示,目前的控烟处罚力度还是太低,尤其是罚款的数额较少,导致人们对违法吸烟行为不太在意,类比闯红灯处罚,以往闯红灯现象相对普遍,但自从设立了电子监控和较重的处罚力度,提高了人们的个人违法成本,自然而然闯红灯的现象就少了。

蒋雷坦言,控烟之路漫漫,未来有必要根据现实情况,进一步讨论和修改目前的控烟条例。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发表)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发表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浙江信息港 QQ:283271118

浙江信息港-浙江人的生活圈子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 转载请声明出处

浙ICP备10020637号 浙江信息港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