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证售房状告业主始末:营销方找人认购救济(3)

www.antiquew.cn/news/ 2018-08-13 03:01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2017年12月15日,闻天科技与创其意公司签订了“策划代理服务终止协议”,闻天科技一次性补偿创其意公司321万元,要求创其意公司配合闻天科技清退前期收取的部分客户支付的购房预付款。

  贾喆证实,创其意公司负责人周克,是其公司原员工。而合同中附带“配合清退前期部分客户购房预付款”这一要求,是因龙湖地产已与闻天科技洽谈合作,房价也已开始攀升,闻天科技欲逐利而为。

  徐龙光则称,2017年12月26日,龙湖地产收购其公司60%股份,能最终达成合作,正是看到了闻天科技和创其意公司签订的策划代理终止协议“配合清退”一项。

  贾喆认为,配合清退并不代表全权负责清退,他们配合闻天科技联系了购房者,但最终的决定权还在购房者,“我没办法替我的朋友做主”。

  而在此期间,徐龙光曾同样因资金问题,通过贾喆介绍,将3套房屋抵给一个装修设计公司,以作支付装修两套样板间工程款。

  据徐龙光称,装修设计公司将其中2套房子转卖给他人,另一套最后被闻天科技回购。

  2018年2月9日,在长期清退未果后,闻天科技将上述12人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内部认购合同无效。

  目前,澎湃新闻已知,已有两名业主败诉,其中业主李女士现已上诉;另10名业主案件尚未一审或尚未宣判。

  合同有效性之争

  “开发商讲的这些理由站不住脚。”长期关注房产领域案件的律师徐斌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说内部职工不能买房产、营销公司所售房产,就算他人为内部职工,也是正常购房人,是双方自愿的事情。

  徐斌表示,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有困难,用这种方法融资,之后房价涨了,就要起诉告业主,这个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不管怎么样,应该是法官来拿捏这个案子该怎么判。”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知名公益律师郭乘希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没有预售证,与业主所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无疑是一份无效合同。但购房人的身份和来源,不影响该纠纷的处理。

  郭乘希介绍,对违法开发商的处罚,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合同关系没有关联性。

  另一方面,开发商实际在2016年并没有清退房屋,一直利用无效的购房合同占用了购房者的资金至今;因此,开发商应对购房者承担签订无效合同的过错赔偿责任。郭乘希认为,涉及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裁定权最终还是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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