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一名网约车司机来到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处罚大厅接受1.3万元的罚款。记者从桐乡市运管所获悉,这已是今年被查处的第72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网约车”。
案例回顾
8月23日晚上9点左右,在桐乡高铁广场进站口一辆浙F*****的红色福特牌小轿车停了下来,司机下车来和在路边拎着大包小包的一个中年男子对了一下手机,就帮他拿行李到后备箱,乘客准备上车。这一现象刚好被在高铁广场巡查的运管执法人员发现,经过询问后发现,该车乘客当时用滴滴软件发布高铁桐乡站到市区金源大厦的打车信息,司机张某承认了自己用打车软件拉客做生意的事实。
张某告诉执法人员,他是今年初才注册的滴滴网约车,并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和考试,平时在桐乡一家羊毛衫厂打工,只是利用休息时间顺便来拉拉客赚点外快。执法人员告知张某这种赚外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他也因未取得经营许可而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被行政处罚。
桐乡情况
据了解,早在去年年初,嘉兴市就出台了网约车新政,明确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平台的准入条件。目前,神州、易到、首汽等三家网约车平台在嘉兴市(包括桐乡市)已经取得了合法经营许可,但滴滴平台还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许可。
据统计,今年以来,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已查获非法营运车辆80余辆,其中网约车占了90%以上,大部分网约车司机都是企业员工或个体业主,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和考试,也没取得相关的营运资格证,只是利用工作之余赚点外快,每次获得的非法所得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据桐乡市运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桐乡运管部门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非法营运”聚集地区的巡查和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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