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参与帮助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市区企业6个月以上稳定就业,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五)加大创业导师的补贴
放宽导师的指导对象范围
新政将大学生创业导师扩大调整为创业导师,放宽导师的指导对象范围。对经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安排与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主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结对开展创业辅导的导师,可按每名重点人群创业者(每个重点人群创业团队)2000元的标准享受综合性补贴,指导重点人群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在市区领取营业证照且稳定经营12个月(含)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的补贴。
导师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的,可按每次1000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六)给予孵化基地更多支持
按实际成效给予相应补贴
新政规定,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可按实际成效给予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其中每成功孵化1家未来产业经营实体可享受的孵化服务补贴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七)首创“创业陪跑空间”,房租补贴更实惠
创业就像一场马拉松,如果路上有人相伴,漫漫征途中就会有更多的温暖。因此,杭州将原先的小微创业园更名为创业陪跑空间,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新政还规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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