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嘉兴市建委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这是嘉兴历史上规模最大、最严厉的房地产市场联合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规范销售行为,包括: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定、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未在规定时限内对外公开销售,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进行销售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商品房预售资金未按照监管要求全额进入监管账户
未按有关要求委托代理销售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规范中介行为,包括:
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超范围经营;取得营业执照的,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证实的信息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组)出房屋赚取差价
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
未在经验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以及各项服务单独标价
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具体通知如下:
联合检查阶段(4月5日-5月5日)
市级各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开展检查工作。市建委部门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分别由市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国税带队,市本级相关部门参加,属地建设部门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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