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中:让国际商协会在推动“一带一路”中发挥作用

www.antiquew.cn/news/ 2017-06-07 21:44 来源: 未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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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顾书亮“‘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三年多来,共商、共建、共享的丝路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3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署共建合作协议,20多个国家与中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为了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更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吕建中指出,应积极发挥国际商协会组织的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机构的关系,整合国际商协会的各种资源,特别是调动其数目巨大的会员企业积极性,引导其投入到“一带一路”的宏伟事业中来,成为共建、共享、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吕建中委员通过调研认为,由于国内外政策、法律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一带一路”倡议在实际操作层面和建设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丝路沿线国家政府虽然认同“一带一路”,但各国商协会组织对“一带一路”倡议不甚了解,缺乏对接机制,视角偏低;企业多为单兵作战,相互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合作少,抱团发展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差,缺乏第三方商贸机构如商协会这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由于不同国家间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监管体系上的差异较大,存在企业对他国国情了解不够,经济规则不熟悉,缺乏一定的互信,企业与国外政府机构之间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导致企业竞争力不高。

吕建中委员表示,为了科学、全面、高效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外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应充分发挥国际商协会组织的优势和特点,通过正确的引导、协调和支持,使其成为推动丝绸之路建设的生力军;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此类组织的发展加以规范、引导、协调和支持。

如何引导和支持国际商协会组织,在全面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吕建中委员建议,政府部门应健全关于民间国际性商协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在证照办理、业务范围、职责权限、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对民间商协会组织的境内外发展予以规范和指引,确保民间商协会组织依法设立、合规运营,保证其合法性、权威性与公信力。鼓励和支持由我国相关单位、企业主导的民间商协会组织承担行业信息交流、行业资信评级、行业政策建议、行业务实合作等职能,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信息和方案,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实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民间国际商协会发起、推动的务实合作项目,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的大项目、好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协调“丝路基金”、亚投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合作开发实力的国际商协会组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撬动国际资金和资源,关注并支持其务实、共赢的国际合作,促进有关“一带一路”建设的大项目、好项目在境内外的落地实施。

“中国贸促会、外交部、商务部以及驻华使领馆等相关机构应在组织协调、资源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对民间国际商协会组织开展的涉外活动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鼓励同类机构在国际商事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提高我国在国际性事务中的制度性和话语权;鼓励和支持此类民间组织积极参与B20、APEC峰会等国际经济与商务活动,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积极参与全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和全球经济治理。”吕建中委员进一步建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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