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农民因盗抢服刑十余年后获无罪:一人已离世(3)

www.antiquew.cn/news/ 2018-08-14 14:51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生效的判决认定陈德起、丁广记伙同一个叫朱向前的人共同作案,判决书显示朱向前“另案处理”,但直到对此案进行复查时即判决生效十几年后朱向前仍处于“另案处理”的状态,有关机关对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这也就意味着朱向前和在社会正常秩序生活中的人完全没有两样,是自由的。须知陈、丁二人已被判刑入狱,既然认定朱向前与二人共同作案,那朱向前就应该归案,他的归案既能体现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不至于同为作案人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却逍遥法外,又能最大可能的查清案情,尤其在这个案件中朱向前到案就更显这个必要。在复查案件时经多次提出要求朱向前归案的建议后,有关机关顺利找到了在山东某地打工的朱向前,果然,朱到案之后案情进一步明朗了,他矢口否认和陈德起、丁广记一起作过案,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意料之外的是,朱向前在否认与二人共同作案的同时,对自己伙同其他人共同实施的多起入户抢劫犯罪反而供认不讳,他将因此接受十年以上的刑事处罚。就这样朱向前的归案既进一步证实陈德起、丁广记的无辜,又使本来已经逃避了刑事处罚的他接受应有的惩罚,这就是不枉不纵,真正体现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秉持初心 让冤错案件回归正义

2017年8月9日,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周检刑申抗(2017)1号刑事抗诉书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7年12月19日,周口中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鹿邑县人民法院(2006)鹿少刑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将此案发回鹿邑县法院重新审理,2018年8月13日,如本文开头那样陈德起终于拿到了宣告自己无罪的判决。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张伟俊告诉记者:“对宣告无罪的人来说,无罪判决是一种安慰,是一种释放。他们因被错误追究受了很多苦,遭受了很多委屈,像陈德起就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申诉,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艰辛。法律是老百姓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放纵犯罪就是对无辜者的伤害,漠视冤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张伟俊说,司法人员如果不能坚持正确的意见,没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执著,不与错判较真儿,作为办案者个人或许没什么损失,但是或许会因此改变一个家庭,一个地方的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无疑应成为我们全体司法人员追求的目标。

(本文所涉人名除陈德起、丁广记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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