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设局"拿走80万元对联 公检法都称不归自己管

www.antiquew.cn/news/ 2018-08-15 10:13 来源: [db:来源] 我要评论

(原标题:多部门都称“不立案” 究竟该谁来管?)

被同行“设局”拿走了标价80万元的一幅对联,当事人陈某想讨回个说法。但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从2月至今,历经报警、复议、再复议等程序,半年时间里西安公、检、法都称不归自己管。

>>虚构有买主 拿走对联不给了

据当事人陈某介绍,今年2月23日(大年初八),同行权某谎称有个“张主任”的朋友急需办事送礼,愿意出80万元购买陈某收藏的“于右任对联”,并要求送到其住所。

陈某将“于右任对联”送到后,权某看了该作品称“张主任”在楼下银行等着,让陈某去银行与“张主任”交割。但陈某下去后并未发现买受人“张主任”。再返回时,权某及这副对联已不见踪影。后权某称,2015年,陈某置换给他的一张画有假,现在除非陈某退钱,才会将对联还给他。当日下午4时许,陈某向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报警。

3月25日,权某接受华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15年他曾与陈某有过一次书画置换交易。今年春节前,有朋友看到这幅大家山水画(称是当年与陈某置换画)后,称画有问题,经鉴定确实有假,于是他决定拿走陈某的于右任六尺对联。对于华商报记者问及,是否有“张主任”买字画一事,权某称,不存在购买人“张主任”,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让陈某退还当年置换那幅大家山水画的钱。

而当事人陈某连称“冤枉”,他称当时置换是双方同意的,而且那幅当时作价50万元的大家山水画,经作者家属鉴定为真迹并题跋。权某拿到这幅大家山水画之后的一个月,就以90万元—150万元的价格参与了大家山水画的北京专场拍卖,而且还出现在全国多个展场内,甚至作为镇店之宝喷绘在墙面上。

>>警方一个月后称不予立案

陈某介绍,2月23日在被权某拿走“于右任对联”后,他当时就向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报警。但3月22日,公安高新分局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陈某被诈骗案,经过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

>>得知其复议找上门殴打被拘

3月26日,陈某向公安高新分局提请刑事复议,“设局‘拿走’于右任对联”一事再起波澜。

但就在陈某等待公安高新分局刑事复议期间,3月31日下午1时许,权某到陈某工作的地方,与其发生撕扯,医院诊断显示陈某身体多处受伤。

4月9日,因涉嫌殴打他人,公安莲湖分局对权某行政拘留5日。

4月25日,公安高新分局下发决定书,维持该局原决定。但对为何不立案,公安高新分局也没有说明。

>>为何不立案都不做说明

陈某再次向西安市公安局提请刑事复议,5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也下发决定书,维持高新分局原决定。同样,对为何不立案,西安市公安局也没有说明。

“被人拿走了价值80万元的字画,应该找谁讨要公道呢?”陈某按照程序向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7月26日,该院回复称,支持公安高新分局不立案决定。和以上公安机关一样,对于为何不立案的理由,雁塔区检察院也不做说明。

>>法院称是刑事案件无法立案

8月1日下午,陈某来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在看完所有材料和申请表示,这就是个刑事案件,该院无法受理。即使当事人陈某要强行立案,最后法院还是驳回不予立案。8月3日,陈某向华商报记者表示,今年4月份他才将全家人户口迁至西安,现在为防止再次出现被打或者家人出现被伤害的事件发生,不得不将店面转让,送妻儿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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