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从1946年5月到1949年4月30日,在约3年的时间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理的日本战犯案件共有200余案,共24人。其中,审理师团长以上的高级将领有十五名,即酒井隆、谷寿夫、矶谷廉介、高桥坦、小仓达次、福田良三、野地嘉平、菱田元四郎、内田孝正、船引正之、落合甚九郎、三浦忠三郎、原田清一、松井太九郎、冈村宁次,这些人被定为乙级战犯;另审理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栗岩尚治、黑濑平一、伊达顺之助、梨田寿男等七名日军中下级军官与大庭早志、中野久勇两名日本宪兵,这些人被定为丙级战犯。审判结果为:处死刑五人,处终身监禁两人,处有期徒刑十二人,无罪释放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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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报》刊登“日本已无条件投降”的新闻。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具有不容置疑的正义性。它和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一道,对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发动侵华战争、制造南京大屠杀等暴行,进行了认真的清算,用法律的形式,将日本法西斯战犯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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