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鼓励多生育,但社会抚养费还是要收?牛郎织女们这个七夕有点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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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七夕,关于婚育生子的话题,热度很高。
8月14日,《新华日报》刊发署名文章,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
这篇文章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就在生二胎从“家事”升格为“国事”的时候,别忘了还有“社会抚养费”这个尚未成为历史的名词。
最近,全国多地加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新闻不断传来:
7月5日,河南柘城县启动抚养费征收工作,该事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
8月6日,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催缴(含2次)以上未履行到位的,拟将其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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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鼓励生育的大背景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还会持续多久?过去征收的巨大存量资金应该如何使用?这些话题也引起了官方和学界的高度重视。
个别地区加大征收力度
7月5日,河南柘城县启动抚养费征收工作。社会抚养费由县卫生计生委或县卫生计生委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征收,征收人群主要面向全县三孩以及以上家庭,征收标准为夫妻双方上一年度纯收入的三倍。
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争议较大的社会焦点话题之一,尤其是在国家大力鼓励生育二孩的背景下,征收社会抚养费再一次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2016年“全面二孩”正式启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是2000年以来历史第二高值。特别是二孩出生人数比2016年明显增加,比重继续上升。
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二孩出生数量继续增加,占比超过50%。
与此同时,为鼓励二孩政策更好地落地,今年以来,多地已经开始出台延长产假、提供购房补贴、增加生育津贴等鼓励生育二孩的政策。比如,今年7月,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提出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8月初,湖北咸宁出台文件,提出生二孩产假延长至6个月;符合政策二孩就读幼儿园可减免保教费;二孩家庭购房享受补贴,并放宽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等众多鼓励政策。
虽然多地在鼓励生育二孩,但是,社会抚养费并未因此而被取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河南柘城县外,多地均在强调多措并举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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