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的安全隐患更是触目惊心。一德路“回归自然”房间内电线插板被随意固定在床架上、空调出水管上及浴室开关灯上,浴室内电热水器和天花板照明灯的电线也裸露在外。而房间内的灭火器检验日期竟然是2012年5月21日。岗顶“在路上”屋内的灭火器的检验日期已被涂掉了。
此外,记者在岗顶“在路上”办理入住时,被男房东带到女生房间。当时,一名女租客正盖着薄被在下铺睡觉,男老板似乎并“不见外”。而在“回归自然”,男女房间布局也存在一定问题,男生4人间的窗户可直通女生6人间的阳台。
记者看到,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回归自然”,两家短租房均未见到任何营业执照。
B 监管
“查了也能继续开”
记者于20日9时30分许分别向短租房辖区的工商管理所与出租屋管理中心匿名举报:上述两家短租房无经营许可证,出租屋违规开展日租经营等。
两个短租房所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都对相关短租房问题进行登记,但至于什么时候上门处理则并没有明确。石牌工商管理所建议记者拨打12345市长热线寻求解决,“像这种短租房,牵扯到很多部门,相应的责任问题比较繁杂,所以最好是由各部门联动上门处理。工商所单独去处理的话,结果就是我们上去看,看完就罚他改造(整改),然后就走了,就算一天有六拨人去查,但是他还是在(继续)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随后拨打市长热线,在得知短租房内没有营业执照,并且设在居民楼后,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我们这里只处理有营业执照的情况,如果是无证经营的情况,你应该向发布短租房信息的网站进行反映。”记者联系58同城网站,相关负责人称,关于短租房无证经营问题需向工商部门反映。
截至20日12时,记者未见有相关工作人员对岗顶与一德路两家短租房上门检查。
街道登记却无权处理
20日下午,记者来到石牌街出租屋管理中心与越秀区人民街工商管理所。
越秀区人民街工商所相关负责人马先生说:“工商局只能查经营场所的店铺,如有违法经营,则下发责令整改书。但居民楼属于私人住宅,我们工作人员即便穿着制服、拿着执法证也没办法进去,只有公安民警才能进去。”由此,他又建议,市民投诉可以直接拨打12345市长热线电话,由相关工作人员决定是否需要联合工商局和公安部门执法。
在石牌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片区安全员孙先生表示:“我们登记了‘在路上’这家青年旅店,但我们无权处理。”同时,他还强调,他们每个月都会前往实地核实,一旦发现是群租房,都会记录并发整改通知书。据悉,目前同小区共有11间群租房登记在案。
针对“在路上”存在的住改商、无证经营、消防与用电隐患、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孙先生表示,他们会登记并上报,但没有实际管理执行的权力,“其实之前也收到很多投诉,已上报归属地派出所、工商管理处以及消防安全部门,但我们也只能够发放整改通知书”。
C 建议
制定法律法规 明确管理标准
短租房应该怎么管理?首先要厘清短租房应归为旅业还是出租屋。
据了解,在我国,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属于特种行业,宾馆、旅店等从事房屋出租的企业和个人,需要具备分别由公安、工商、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消防鉴定书、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然而,有短租房房东透露,上述手续是针对2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设置的,如果床位数低于20个,则属群租房。而记者从出租屋管理部门获悉,出租屋(包括群租房)管理严格,明确规定不得提供日租、时租服务,而且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这样看来,短租房既够不着旅店的高标准,又打着出租屋的擦边球。广东省房协专家龙斌认为,这个“灰色地带”需要规范管理。按照广州市的相关规定,无证无照、开在居民楼中、安全不过关的短租房,属于违规存在。“市场虽然不大,但是也有需求。”但如果按照旅店标准来管理不太现实,龙斌表示,希望出台有关短租房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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