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服刑近10年后出狱“包工头”等到无罪判决 走出冤狱“家散了”)
陈德起手拿无罪判决书
“判决如下:被告人陈德起无罪。”8月13日,从法院拿到无罪判决书后,陈德起见到亲友和记者,都会掏出判决书郑重地宣读一遍。
陈德起,55岁,河南鹿邑县程庄村人。2005年,他被指控参与一起数人挖洞入室抢劫案件,随后被鹿邑县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陈德起至今搞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罪犯。2015年刑满释放后,他一直四处申诉。最后,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案,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8年8月13日宣告陈德起无罪。
然而,入狱近10年,陈德起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很大打击:与社会严重脱节,身体落下后遗症;妻子和他协议离婚,儿子不让他进家门……“所有不幸都落在我的身上。”现在,他最大的希望是尽快拿到国家赔偿。他有些忐忑地说:“江西的李锦莲服刑19年,申请4100万元国家赔偿。我坐了10年牢,应该也得(申请)一半吧?”
突然被抓
被受害者指认抢劫 他最终被判13年
2005年3月29日夜里,鹿邑县任集乡一村民家遭数人挖洞入室抢劫,家中的手机、电视机、影碟机以及少量现金被抢走。受害人刘丽萍随即报案。4月中旬,该乡派出所接到刘丽萍丈夫报警,称其妻在集市上发现抢劫自家的嫌疑人。随后,正在赶集的陈德起被赶到的民警抓获。
判决书中,刘丽萍称,以前认识陈德起,家里被抢后开始怀疑是他。“陈德起在集上买杨树苗时被我发现了,我观察他好久,听他声音,看他走路姿势,我才确定是他干的。我不能确定他的声音,但声调像他。还有一个原因,我一跟着他,他就躲。”与陈德起一样,另一名嫌疑人丁广记也因刘丽萍的指认被抓获。
据陈德起讲述,他被带到派出所后,并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警员告诉他犯了抢劫罪和盗窃罪,他一听就懵了,“我没干,我冤枉。”
2005年11月22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认定陈德起、丁广记构成盗窃罪,但入室抢劫罪不成立,判处陈德起有期徒刑3年,丁广记有期徒刑2年。而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该判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量刑不当为由,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随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6月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决:陈德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丁广记犯抢劫、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家境突变
幸福生活戛然而止 家人抬不起头
陈德起在村里有个外号,叫“陈百万”。他是有名的“包工头”,手下常有几十个工人干活,还在村里第一家盖楼房,买了三轮车。村民哪家手头紧,需要周转,也都找他借钱。
“那时俺家很幸福,和所有人关系都好。”陈德起给妻儿提供了很好的生活条件,又给父母建了新房。陈德起的儿子陈林东在接受采访时也称,小时候他们家是周围几个村条件最好的。然而,幸福生活因陈德起的入狱,戛然而止。陈家经济重担落到妻子丁佳蓝身上,她独自培养三个儿子,家里的条件一年不如一年。当时只有13岁的陈林东,因受不了同学的异样眼光,选择辍学外出打工。陈德起说,自他进了监狱,家人就在村里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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