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证据显示,这些零用贷公司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层级清晰,分工明确,有完整的管理规定和利益分配方式,是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他们作案手段隐蔽,很多受害者在借款期间被蒙蔽,一直未发觉自己被诈骗,等到被“逼债”时后悔已晚,许多家庭负债累累,甚至破裂,家人和亲属每天生活在被催债的恐慌之中。
目前,涉案人员中已有37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套路贷”是一种新型违法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借贷人急需用钱的心理,通过有组织、有预谋的一系列环节,通过“签订空白合同”、“虚增借款金额”等手段,将原来几千元的借款,通过种种手段飙升到几万元、几十万元,让被害人陷入了越借越多、无法偿还的借贷圈套。
广大市民群众如急需用款,最好先向亲朋好友寻求资助,也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申请贷款,万一需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借款前务必甄别贷款公司资质。贷款过程中,合同要按实际借款金额、实际约定的利息如实填写,不要签订含有高额罚息、利滚利、质押房屋租赁权等霸王条款的借款合同,避免掉入“套路贷”陷阱。同时,贷款人应保存好借款证据资料,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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