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一小区不同权利?连云港一中学被指拒绝二手房业主孩子入校)
同一所小区,为何一手房的业主可以入校,而二手房则不可以?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一中学附近小区居民向澎湃新闻反映,该小区二手房业主“小升初”的孩子不被该学校录取,而一手房则不然。
该中学是位于连云港海州区的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下称苍梧中学),这是海州区最好的初中之一,而小区则为附近的同科汇丰国际小区(下称同科小区)。
业主们反映,该小区本属于附近连云港外国语学校的学区,但由于开发商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与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签订了助学协议,因此该小区孩子可以根据意愿选择两所学校中的任一所就读。
澎湃新闻了解到,不被允许的二手房学生共有12名,而其他被允许入学的一手房家庭有90户左右。
“因为近几年苍梧中学学生越来越多,加上同科小区本来就不属于他们学区,就把二手房限制在外了。以后同科小区一手房也不允许进入苍梧中学。”连云港市教育局安稳处樊姓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
苍梧中学党政副主任张培对澎湃新闻称,学校与开发商签的协议没有注明期限,“本来校企协议初衷是提供给当时第一批业主入学资质,二手房再入学的话以后就无休止了,以后房子还会买卖,就变无限期了。”
二手房业主孩子不能入学
朱女士想让今年小升初的孩子进入苍梧校区,相比她所在的同科小区邻近的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海实验中学在当地更加有名。
同科小区此次共有百余名孩子符合小升初条件。不过和其他90多位孩子不一样的,朱女士与另外11名业主的孩子不能如愿进入苍梧中学,学校和教育局给的理由是他们买的是二手房。
朱女士对此不能理解。她告诉澎湃新闻,几年前在买该小区房子时,开发商宣传的是双学区房子。按照教育局学区划片规定,同科小区是划定在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学区内,但2013年8月,开发商“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与苍梧中学签订了一份“助学协议”,开发商给苍梧中学500万元助学款,而同科小区的孩子则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就读于苍梧中学。
澎湃新闻在该份助学协议看到,并未有有关一手房、二手房入学资格的具体规定。
“2017年学校和教育局开始不同意同科小区孩子上苍梧初中,后来经业主与开发商协调,又同意了。今年一开始也不同意,但后来在争取下,一手房可以,二手房却不行。”朱女士说,业主们认为,学校缺乏契约精神。
校方:只收一手房业主孩子
苍梧中学党政副主任张培对澎湃新闻称,学校与开发商签的协议没有注明期限,“本来校企协议初衷是提供给当时第一批业主入学资质,二手房再入的话以后就无休止了,以后房子还会买卖,就变无限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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