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相关司全部撤销,计划生育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
目前,中国的人口形势面对不少挑战:育龄妇女逐年减少,少子化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
8月初,《人民日报海外版》一篇《生娃是家事也是国事》引发广泛讨论。
8月底提请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的婚姻家庭编,也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9月10日晚,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规定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下设内设机构21个。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内设的三个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内设机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均已被撤销,转而变成新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此外,老龄健康司、职业健康司、保健局为新设内设机构。
难道,计划生育真的告别历史舞台了?
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到“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今年3月13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指出,“不再保留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月17日,该方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
这是1981年以来,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第一次没有“计划生育”名称。
从最早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到如今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走过了37年。
图片来源:摄图网
1980年9月,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明确提倡“只生育一个孩子”,不久,党中央向党员、团员发公开信进行提倡,这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1981年,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
2001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2002年施行。各地根据该法制定“双独二胎”政策,陆续在全国推开。
到了2013年,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其职责包括“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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