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兄弟姐妹情同手足,赡养父母乃子女之法定义务,现实生活中,为利益兄弟姐妹反目成仇者有之。日前,惠东县的张氏九兄妹就为房产的继承和母亲赡养问题闹上了法庭。庆幸的是,在当地法院和妇联的合力调处下,九兄妹握手言和并顺利解决了房产继承和母亲赡养问题。
继承父亲遗产起纠纷,九兄妹打起诉讼官司
9月10日上午,惠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张氏九兄妹为了房产的继承和母亲的照顾问题争论不休。
据了解,该案九兄妹系惠东县人,其父母亲多年来随二儿子生活。案中存在争议的房产权属登记在老父亲名下,但因老父亲去世前未订立遗嘱,房产的继承分配未能明确。
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由二儿子照顾,但因二儿子未妥善照顾好母亲,其他兄弟姐妹提出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母亲,并要求分割上述房产。而二儿子以其多年赡养父母、其他兄弟姐妹均未付赡养费为由反对提出的要求。
为此,张氏兄弟姐妹间的矛盾不断激化,甚至其子女也因为争吵而形同路人。村委、政府多次介入调解,均无法调和双方的矛盾,九兄妹便诉至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婚姻家庭调解室发挥效能,九兄妹握手言和
惠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水木介绍,此次案件的纠纷不仅是关乎于九兄弟姐妹的情谊,更是关乎于三代人大家庭的和谐关系。他身为此案的审判长,接到此案后未急于下判,而是先到九兄妹的住所实地走访,联合村委工作人员分别与九兄妹沟通联系,做好充足的调解准备。
9月10日,惠东法院邀请了县妇联权益部部长徐妙珍、二级心理咨询师沈阅参与九兄妹继承纠纷案的调解工作。分别与九兄妹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伦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剖析当中的利害关系,正确引导九兄妹采取既不损害家庭关系、又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多赢”解决方案。
最终,在马水木副院长、妇联专家和心理咨询师的努力下,九兄妹达成一致意见:姐妹放弃继承房产,由二儿子分别给另外两个兄弟3万元;房屋二、三楼交给母亲使用,母亲由其中一位姐姐赡养,同时房屋一楼交由姐姐出租,租金用以支付照顾母亲的费用。在母亲百年归寿后,房产归二儿子所有。调解现场,九兄妹握手言和。
据了解,今年9月6日,惠东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自惠东县妇联与惠东法院联合设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后首宗由妇联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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