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成功:获18万枚一角硬币
46岁的侯先生家住武汉市蔡甸区奓山镇。2012年11月7日,他与一随州老板庞某签订了施工协议,庞某将随州市一桥梁建设的挖桩任务交给侯先生,包工价格为每根2300元,开工付生活费1000元,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侯先生称,随后他组织施工,一共开挖了17根桩,其中全部做完的有14根。眼看着工期将近,庞某却突然告诉侯先生,写协议时错将“每排2300元”写成“每根2300元”,施工由此中止。侯先生认为,一排是两根,如果这样算,只能获得一半酬劳,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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