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除李帅外,其余被告人一审被判处1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多部门协调推进 确保案件高质高效
2017年12月,萧山警方在对一起打架警情开展调查取证时,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参与过多次聚众斗殴。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李帅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该团伙涉嫌在萧山瓜沥等地,多次实施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群众造成严重威胁。
萧山警方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度经营和分析梳理,2018年1月9日凌晨,专案组在浙江温州、金华、绍兴,杭州大江东,萧山新塘、瓜沥、南阳等地实施统一集中收网。案件收网后,专案组先后赴湖南、广西、金华等地,对在逃人员实施抓捕。
抓捕现场(萧山公安 供图)
李帅等人落网后,本着出重拳、下重手,做到打准、打深、打透的原则,萧山区扫黑办、萧山区公检法各单位紧密配合,各司其职,迅速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推动李帅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顺利查办:
萧山区公安分局在该案侦办过程中,从查证每一起个案入手,从中提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将个案与“四个特征”紧密结合,再系统性梳理汇总,按照该“查个案、提特征、详取证、再汇总”的四个阶段步骤,有针对性地对该组织成员开展详细的调查取证,尤其是注重了对电子证据、视听资料的提取,最大程度还原了李帅等人的犯罪事实;同时,萧山区检察院对该案实行提前介入,第一时间派员引导侦查取证,对证据固定、法律适用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萧山区检察院实行分组办案,着力对李帅案中层级分明、统一联系、统一吃住、集中娱乐、抚恤慰问、相互维护、规矩规定等组织特征明显入手,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综合分析了李帅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与此同时,萧山区公安分局指派两名干警驻点区检察院,就案件办理中需补充的问题进行快侦快补,最终,20名被告人、47本案卷的李帅案在仅用45天时间就顺利起诉至区法院。
萧山区法院提前准备,指定精干审判力量办理该案,并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出发,从严把握了李帅案证据关、法律关,依法认定李帅等人先后实施了14次犯罪行为,并适用刑法第294条对李帅等人进行了判处。特别是在该案判决中,萧山区法院注重了从严惩处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如对组织者、领导者李帅以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一般参加者林士杰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在量刑上对领导、组织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体现了分化瓦解,区别对待,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在李帅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萧山区探索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形成了“党委统筹、扫黑办协调、公检法推进”的工作格局,为该案件的办案效率、案件质量、打处效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也为日后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样板。
李帅等人被押解出法庭(萧山公安 供图)
下阶段,萧山区将以李帅案顺利办结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区委领导与区扫黑办协调职能、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齐抓共管与共同推进、进一步做好线索摸排与黑恶案件的打处、进一步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实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的,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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