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0月12日讯(新蓝网记者 王梓)10月12日上午,由浙江省委政法委督办并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十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一的李帅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犯、被告人李帅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杭州市判决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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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领刑10人为“90后”
今天(10月12日)本案共对2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萧山法院判刑的11名被告人中,10人为“90后”,不少为有前科人员,其中首犯李帅为1994年3月出生。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长期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的KTV等地聚会活动,并加入名为“忠義堂”的微信群,进行交流、联络并相互照应。
李帅等人通过网络交流联络(萧山公安 供图)
此后,被告人李帅进一步拉拢人员,建立起以其为首,以“忠義堂”微信群为联系网络,以被告人赵威、谢家书、卢行等人为骨干,以被告人罗斌等人为参加者且人员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图通过组织成员,实施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确立其集团组织在萧山区瓜沥镇的社会地位,以便谋取经济利益。
李帅等人聚会(萧山公安 供图)
被告人李帅为了维持其组织稳定,并壮大其组织的经济实力,在2016年年底至2017年11月期间,以自己的积蓄和他人的经济资助,在萧山区瓜沥镇多家KTV长期组织聚会活动,为组织成员安排住宿、提供车辆,对钢管、砍刀等作案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并以聚众赌博,帮助他人打架斗殴、“撑场面”,及在KTV等经营性场所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李帅等人实施暴力的器械(萧山公安 供图)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组织成员,先后在萧山区实施聚众斗殴、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十余次,造成两人重伤二级,两人轻伤一级,三人轻伤二级,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并将该组织斗殴、持械、聚会的部分视频资料,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赃款照片(萧山公安 供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形成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及参加者,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十四起违法犯罪行为,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和控制性,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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