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认为女主播人气造假 起诉欲追回10万打赏)
无锡一男子先后打赏一女主播10万元,发现女主播人气可能造假后,该男子欲追回打赏。协商失败后,他决定起诉对方追回打赏,并索赔30万。
20岁的小李说,他平时爱看网络直播,今年2月,他在某直播平台上看到一位名为“兔宝儿”的女主播人气很高,就点了进去。“当时她直播间人气挺高,显示有3000多人,我觉得这个主播市场认可度应该很高。”小李说,该女主播直播主要以跳舞、聊天、说段子为主。不久,他就迷上了这位主播,没事时会进她的直播间看看。然后开始给她送礼物打赏。从2月到8月,短短6个月时间,小李竟然给该女主播打赏了10万元。
小李说,一般他都是在看女主播表演的情况下才会打赏,并且该女主播会主动诱导观众打赏,一旦打赏,女主播就会加微信好友,然后直接通过微信要钱。渐渐地,小李觉得女主播的直播内容,有点低俗,甚至有时候有挑逗,性暗示的话语,动作也非常的低俗。最近,小李发现,该女主播的人气可能是假的。“实际人气也就20~200人左右,其他的都是假的,因为她下播之后,直播间还是有3000多人,几乎没有减少,这很不正常。“后来我去问了淘宝上卖人气外挂的卖家,他们说这个外挂软件存在不稳定的情况,这也就是女主播直播人气造假的铁证了。”
鉴于以上种种情况,小李尝试与该女主播协商退回打赏的钱款,但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小李只好将其告上法庭。“我现在是以欺诈消费者为由,要求她退一赔三,我大概打赏了10万元,现在就是要索赔40万。” 据《江苏电视台》
律师说法
能否追回打赏 律师有不同意见
小李起诉女主播的行为有没有法律依据,能否追回打赏的10万元钱并向对方索赔30万元?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律师。
观点一
若能证明欺诈可追回打赏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谌江涛称,小李有权利起诉女主播,但是具体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看。
谌江涛认为,如果女主播的人气数据不真实,是平台提供的,则数据造假的责任由平台负责,是女主播提供的,则责任由女主播承担。其数据造假应属于民事的欺诈。如果把女主播的网络直播行为当作商品,数据造假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谌江涛认为,小李打赏的10万元能否追回,其主张3倍赔偿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小李作为成年人,如果把其打赏的10万元视为赠与,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很难索回。而现在小李把其打赏的10万元视为是消费行为,试图认为其10万元打赏是受到了欺诈才作出的意思表示,那么就需要小李来证明,其打赏10万元是一种消费行为,并且是受到了欺诈而作出的,并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小李可以证明上述几点,则其请求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如果不能,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小李打赏行为系赠与行为,如果打赏时,确实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的情形,小李可请求返还打赏款,还能请求3倍的赔偿。如果小李打赏时仅存在重大误解,则可撤销合同,退还打赏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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