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西之水,网易历史专栏作家,日本史作家,出版作品《谁说日本没有战国》《第〇次世界大战》,目前研究方向为大正昭和时代政党政治、昭和时代日本军部与官僚体系等。本文为网易历史频道独家稿件,谢绝转载。
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在欧洲各国多次调研,最终引入德意志帝国的经验而形成日本宪法与法律体系——
通行说法中,日本因广泛采用成文法典而被归纳为“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军事制度也因参谋部门独立发展而被认为“类德国”,这就形成一种近代日本全盘照搬“德国经验”的思路。
然而有趣的是,所谓“德国经验”并不是一块铁板。德意志帝国虽然在1871年完成统一并制定宪法,但其政治主体——普鲁士王国在1849年成立的宪制也同时并行。两套体系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矛盾之处甚多,在税收、陆军军务等具体执行层面也是一团乱象,充斥着俾斯麦为了促成德意志第二帝国迅速统一而采取的一系列妥协政策。换言之,对于完全不存在联邦问题的日本而言,联邦制德国并不算上佳参考。
与其相反,当时英国宪制已经实行200余年,虽没有一套成文宪法法典,但其皇室、贵族、政党、议会之间均保持着高效平衡,甚至于普鲁士王国从19世纪初期就大量参考英国而形成自身的宪制体系。那么日本人为什么要舍师求徒,舍治求乱,将目光聚焦在新生且政治形态还不稳定的德国身上呢?
之所以选取德国为主要考察对象,伊藤博文主要是平息国内围绕立宪的争议。
·访欧前史:“英式”、“德式”之争
1881年,主管财政的参议(议政官)大隈重信私下提出一份关于“立宪政体”的意见书,希望以英国为蓝本,在年内制订宪法,并在1883年召开国会。但意见书的内容不胫而走,遭到不愿立宪的保守派反扑,最终大隈重信作为“激进派”首脑被赶出政府。
这次所谓“明治十四年政变”中,保守派重镇井上毅提出《宪法意见书》等5项文件,将立宪政体分为“英式”、“德式”两种:认为“英式”政体的“国王徒拥虚器,实形宛如我国中古以来政治实权归于武门(幕府)无异”;“德式”政体的“国王不仅统御国民,且理国政,立法之权虽分于议院,行政之权专在国王手中,绝不让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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