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思想中的佛教、道教教义,是一种“多神论”。地有地公,灶有灶王,三山五岳,莫不有神。但是中国人对“百神”还是“一神”其实是持无可无不可态度,只是看哪个神最灵。许大受《佐辟》一文中说得很准:“倘有人言媚百神可获百福,则淫祀立兴。今彼言毁百神以媚天主,可获一莫大之福,则百神又立废,其余举废又何当焉?”拜“百神”为获“百福”,这是典型的多神论。但是,如果拜天主一神,“可获一莫大之福”,又马上转信。这表明中国人的多神信仰是有渠道转化成一神信仰的。
多神信仰方式的最大毛病是会助长迷信,混淆理性,酝酿迷狂。这是为儒家长期忧虑的。但是儒家思想家主张温和的引导,行“教化”,用“移风易俗”通过儒学讲论,来扶助民间社会的理性。耶稣会本可以像儒家一样,坚持一神和一元的理性精神,而在民间的佛教、道教等信仰形式沟通,但“补儒易佛”的策略限制了这方面的发展。从利马窦的理路出发,必须反佛。他放弃了从佛教、道教的“太极”、“太一”、“空”等概念中,发现可帮助“基督论”参照的语言和思想。
利马窦在《天主实义》中最反对佛教的“轮回说”。把基本认定,佛教的“轮回说”是印度人从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处偷来的,“佛家西窃闭他卧拉,劝诱愚俗之言而衍之为轮回,中窃老氏刍狗万物之说而衍之为寂灭。”连带的,利马窦也没有大力宣传中世纪以来天主教最为基本的教义“天堂地狱”,也没有过多宣讲希腊哲学中的“灵魂说”。但是,其他耶稣会士最后不得不利用在民间蕴藏丰富的佛教、道教信仰资源。讲“原罪”,论善恶,必然要谈“天堂地狱”和“审判”问题。到了清初,在江南地方传教的耶稣会士柏应理(PhilippeCouplet,1623-1692)开始系统的论述“天堂地狱”。在他1675年出版的《四末真论》序中说:“有死后,有审判,是人之所共有也。有地狱,有天堂,出此入彼,是人之必有也。”他说天主教不是反对“天堂地狱”说,而是反对“道教所云,长生不死;释氏所云,超出三界。”他教人懂得,“常念死后之必有,而不敢忘;审判之必有,而不敢忽;地狱之必有,而惟恐陷;天堂之必有,而恒求升。”本书附有一幅“地狱受罚图”:一人头被双剑横穿,四条毒蛇围绕,下有烈火焚烧。作恐怖状。“天堂地狱说”,是中世纪流行的神学,利马窦《天主实义》中提到此说,但并未强调。《四末真论》这类文字,渲染旧说,是对利马窦以来学术传教路线的修正。这样的做法代表耶稣会要进入民间的努力方向,是对民间强大的佛教、道教意识的妥协,有其不得已和合理之处。
天主教的“天堂地狱说”强调的是“审判”,树立的是天主的绝对权威。佛教的“轮回说”论说的是“转世”,他认为自己现世的修行积善,可以决定来世的命运。这是两种不同的观念。但是,他们都认为有一个有感觉存在的来世肉身,因此同被儒家士大夫讥为迷信。纪筠说:“天堂地狱之说,与轮回之说相去无几。特小变释氏之说,而本原则一耳。”纪晓岚把天主教和佛教混为一谈,这是他的不严肃。但天主教离开儒家的理性路线,在民间佛教中寻找信仰资源,让士大夫不痛快,这是事实。在儒佛之间的天主教确实是一种两难。
常有观点认为,利马窦强调天主教与儒家的相似性,是欺骗中国士大夫。这样解释有它的简单性。固然,利马窦不是每次都对向他请教的人原原本本地讲出全部天主教教义,一般都是视对象的接受可能来讲解。但是,每一种宗教,如基督教、佛教、道教,以至儒家,都有他理性的一面和非理性的一面。儒家士大夫喜欢天主教中理性的一面,民间大众喜欢天主教超验的一面。两面都是宗教的必然属性,根据不同对象,强调不同方面是有的,但谈不上欺骗和掩盖真相。因为利马窦原来就没有打算在中国强化儒家、或者佛教、道教的地位,他只是利用儒家、佛教、道教的教义相似性,为天主教进入中国服务。
发表评论